广西灵芝福寿堂加盟政策  

为进一步的完善市场机制,规模市场动作,充分保障合作伙伴的利益,进一步理顺代理商,经销商与用户的管理体系,灵芝福寿堂2015年度的加盟代理商的条件及公司销售政策制定如下:

一、加盟条件:
1、 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经销实体或一定资金和营销能力的个人;

2、 能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市场价格体系及区域划分的规定;

3、 能及时向公司反馈当地的行业资讯;

4、 能积极配合公司开展的促销活动;
5、 能及时的向用户提供售前,售中,售后服务。


二、 市场区域划分:
一级代理区域范围:省会城市,相邻的两至三个地级市。  

二级代理区域范围:地级市或县代理。


三、 代理商权益及义务:
1、 所有代理商均有权在合同区域内发展分销商。

2、 所有代理商均可获得免费技术培训及市场全程跟进指导服务。

3、 所有代理商均可获得重点客户及大型项目的特别支持。
4、 所有代理商均有排他性市场划分支持。
5、 所有代理商均可免费获得公司统一的纸质宣传资料。


四、代理政策及优惠待遇:  

1、一级代理商代理条件:
首批进货10万元,年销售任务总额50万元,享受公司5千元店铺装修费用,3千元广告费用支持(公司以货抵款方式返还客户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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